著作權中的立體作品保護有什麼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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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中的立體作品保護有什麼類別?

一、著作權中的立體作品保護有什麼類別?

第一、文學作品。是指小説、詩歌、散文、論文等文學作品。它是一種通過與文字(包括數字符號)相當的文字或符號來表達思想或感情的形式。

第二、口述作品。是指即興演講、講座、法庭辯論等口頭形式的作品。詩歌朗誦等預先創作的口述作品不屬於口述作品。但關於口述作品,他們必須是即興創作的。目前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音樂、戲劇、民間藝術、舞蹈、雜技等新作品。

第三、立體工程。包括:建築工程(包括建築本身,包括建築設計圖紙、模型)建築工程,顧名思義,是指建築物、構築物狀況所表現出來的具有美學意義的工程。中國著作權法只包括建築物本身,設計圖紙和模型單獨列示,予以保護。

二、著作權侵權怎麼認定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十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

(十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十四)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十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

(十六)未經許可,播放、複製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廣播、電視的;

著作權中包括有平常的作品還有立體的作品等,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著作權的認定,著作權的侵權包括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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