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銷售商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著作權侵權銷售商賠償嗎

一、著作權侵權銷售商賠償嗎?

著作權侵權案件中銷售商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不知情且不應該知情,主觀無過錯的,可以只承擔停止銷售的責任,不用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若明知作品侵犯著作權仍然予以銷售,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二、著作權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這裏要注意,在司法實踐中故意銷售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商品是要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的,做銷售侵權商品要承擔的賠償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通常按照給著作權人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如果實際損失確定不下來,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確定賠償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