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一般賠償十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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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一般賠償十萬嗎?

著作權侵權一般賠償十萬嗎?

不一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3、法定賠償。

二、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原則

一項關於著作權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規定,任何人因自己的行為使他人財產造成損失,都應當予以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制度包括著作權損害賠償制度、著作權違約損害賠償制度以及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制度等等。著作權受到不法侵害如何進行賠償?是當前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審判的難點問題,也是著作權侵權行為法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著作權損害賠償賠償原則在著作權理論界和著作權司法界意見並不統一。應當説在有些問題上還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理論上的混淆。根據民法和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和司法實踐的需要,應當確立以下四個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

2、法定標準賠償原則;

3、法官斟酌裁量賠償原則。

4、精神損害賠償限制原則。

三、侵犯著作權行為的特徵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主要法律特徵是:

1、侵權對象的多重性

著作權具有權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點,包含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其中著作財產權又包含複製、表演等十多項權利。上述權利既可獨立行使,也可結合行使。相應地,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也會表現出這些特點:一是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二是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此外,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還包括合同債權,如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2、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

侵權行為所侵害的主體,一是對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繼承、接受遺贈、根據委託關係而獲得著作權的權利人,即作品使用權利的受讓人,如享有專有著作權的人。這些都是與著作權有着直接或間接聯繫的特定主體。

3、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經權利人允許;二是使用他人作品無法律根據,包括不按著作權法規的使用條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權形式的多樣性

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有一人單獨實施的侵權行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因共同過錯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為兩種形式。在著作權侵權行為中,除這兩種形式外,還存在第三種狀態,即由數個行為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

著作權侵權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析賠償的多少,侵權行為的特徵包括侵權形式的多樣性,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還有侵權對象的多重性,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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