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知識產權包括哪些種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與商標權;

一般知識產權包括哪些種類?

1、專利

專利屬於知識產權的一部分,是一種無形的財產,具有與其他財產不同的特點。

(1)獨佔性。獨佔性也稱排他性或專有性。它是指同一發明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內,只有專利權人才能在一定期限內享有對其的製造權、使用權和銷售權。其他任何人未經許可都不能對其進行製造、使用和銷售,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2)區域性。區域性是指專利權是一種有區域範圍限制的權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轄區域內有效。除了在有些情況下,依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以及個別國家承認另一國批准的專利權有效以外,技術發明在哪個國家申請專利,就由哪個國家授予專利權,而且只在專利授予國的範圍內有效,而對其他國家則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其他國家不承擔任何保護義務。但是,同一發明可以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申請專利,獲得批准後其發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請國獲得法律保護。

(3)時間性。時間性是指專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有效。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結束以後,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便自動喪失,一般不能續展。發明便隨着保護期限的結束而成為社會公有的財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該發明來創造產品。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的長短由有關國家的專利法或有關國際公約規定。目前世界各國的專利法對專利的保護期限規定不一。(知識產權協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應不少於自提交申請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終”。

(4)實施性。除一些少數幾個國家外,絕大多數國家都要求專利權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在給予保護的國家內實施其專利權,即利用專利技術製造產品或轉讓其專利。

2、商標

(1)商標是用於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與商品或服務不能分離,並依附於商品或服務。不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它上面的標誌都不是商標。

(2)商標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別功能,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商標的構成是一種藝術創造。

(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誌。

(4)商標具有獨佔性。使用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便於消費者識別。所以,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與該註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商標代表着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6)商標是商品信息的載體,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3、版權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我國的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知識產權是針對於因個人創作或發明的作品、產品經過登記之後而獲得的權利,對於此權利歸個人所有,同時所獲得的任何收益也會歸個人所有,如果他人要進行使用,那麼就需要經過本人的同意,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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