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侵權商標法人要坐牢嗎
一、根據規定侵權商標法人要坐牢嗎?
法人是公司,公司作為組織,不存在坐牢之説。公司侵犯商標權構成刑事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按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跟商標侵權的罪名包括:
(1)假冒註冊商標罪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示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示罪。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總的來説,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不一樣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的負責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定代表人都會被追責。在司法實踐中,商標侵權情節嚴重的才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並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