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偽造虛假合同會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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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法律規定偽造虛假合同會坐牢嗎?

根據法律規定偽造虛假合同會坐牢嗎?

根據法律規定偽造虛假合同有可能會坐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法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

1、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規定了五種犯罪行為方式。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騙取他人的財物,但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積極追求犯罪結果的發生。本罪的犯罪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行為人主觀上沒有上述詐騙故意,只是由於種種客觀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債務無法償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構成詐騙罪的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佔有目的,既包括行為人意圖本人對非法所得的佔有,也包括意圖為法人、單位或第三人對非法所得的佔有。

我們國家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主要是為了履行合同,想要合同的目的能夠實現,如果其中一方存在着違約需要承擔責任,或者説是最開始就是以詐騙為目的進行簽訂合同,那麼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的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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