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與著作權的權利衝突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一、商標權與著作權的權利衝突如何處理?

商標權與著作權的權利衝突如何處理?

著作權與商標權權利衝突怎麼處理:

相對於商標權,著作權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權人認為商標權人的註冊商標是從其作品直接或間接而來,並未經其許可,著作權人就可以要求商標權人停止使用該商標;同時,如果商標權人的註冊合法,商標權人就可以在商標主管機關未撤銷其註冊商標之前繼續使用該商標。這樣,著作權與商標權的衝突就不可避免。

《商標法》明文規定保護合法的在先權利,如果通過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權利包括著作權取得商標註冊,商標主管機關應撤銷該註冊商標,但《著作權法》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從立法上和實踐中妥善解決兩者之間的衝突,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也不乏著作權和商標權衝突的事例。一般來説,在保護在先著作權的同時,應當注意保護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利,具體處理方式,可以在實踐中逐步探索,並上升到立法予以規範。

二、權利衝突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既然是商標權與著作權之間的權利衝突,不外乎申請人註冊商標時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或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這兩種情況。

申請人註冊商標時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這種情形通常是商標所包含的文字、圖形抄襲、模仿了他人作品的內容。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不得侵犯他人已經取得的在先權利。

具體來説,如果在先權利人的著作權取得時間早於商標申請日,那麼一般在先權利人可以阻止商標的註冊。當著作權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作品的完成時間早於商標註冊申請日時,將不能阻止商標的註冊。

然而,如果在先權利人的著作權取得時間早於商標申請日,但是商標申請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商標是獨立創作完成的,則該商標將被核准註冊,也就是著作權各自享有。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權與著作權的權利存在衝突一般就是申請人註冊商標時使用了他人的著作權的作品,對於此行為是著作權人有權利讓商標權人停止使用此商標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