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侵權的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1、產品設計內容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單純的形狀或圖案設計;形狀和圖案兩者結合的設計;形狀和色彩二者結合的設計;圖案和色彩二者結合的設計;形狀、圖案和色彩三者結合的設計。
2、由修改後的外觀設計定義可知:對於請求色彩保護的外觀設計,形狀和圖案是外觀設計的基礎,色彩附着在形狀、圖案之上,沒有形狀、圖案,純粹色彩不會被授予專利權。也就是説如果專利申請人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的形狀和圖案與已有設計相近似,僅僅色彩不同,是不會被授予專利權的。
3、對於兩種以上要素結合的設計,必須兩種以上要素都相同或相近似時,才能判斷為相同或相近似的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三條

外觀專利侵權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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