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的外國優先權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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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明專利申請的外國優先權期限是多久?

發明專利申請的外國優先權期限是多久?

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優先權期限為十二個月。

《專利法》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二、專利優先權的基本分類有哪些?

專利優先權可分為國內優先權和國際優先權。

1.國內優先權

國內優先權,又稱為“本國優先權”,是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本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本國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本國優先權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

2.國際優先權

國際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二、專利期限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

1、自申請日、優先權日、授權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計算定日期起計算的。

《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專利權的期限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要求外國優先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在十二個月內提出,該期限的起算日為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優先權日)起計算。

2、以通知和決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計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決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計算。審查員根據《專利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指定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修改其申請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請人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請人收到授予專利權通知之日起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明專利的申請如果涉及到國外和國內的話,那麼對於申請者是可以擁有優先權的權利,但前提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出來,在提出來之後也要及時的提出相關的聲明,避免因過期而自己的優先權申請視作為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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