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保專利權利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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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確保專利權利穩定性?

如何確保專利權利穩定性?

專利申報文件是由説明摘要,説明附圖,權利要求書,説明書,附圖這幾個元素構成的。其中權利要求書就是專利權保護的範圍。權利要求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專利權保護範圍的特點。國內專利權人的權利要求數一般都是10條以內,被維持有效比重比較多的權利要求書也是在1到10條之間。在我國專利收費標準中,自權利要求從第11項開始起每一項增收150元。申請費用的增加,是影響國內專利權人的專利要求數的因素之一。對於國外專利權人進國內申請,其權利要求數的數量超過10條的權利要求數的比重較大。利用從屬權利要求中增加附加技術特徵,採用層次遞進的保護方式,更有助於維持專利權的穩定性。

二、專利權的特徵包括哪些?

1、排他性

排他性,也稱獨佔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佔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2、時間性

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並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別於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徵。根據該特徵,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綜上所述,專利權利有很多特徵,比較明顯的是地域性及排他性等,為確保專利權利穩定性,現在申請專利的時候要求提供權利要求書裏面最少十項,如果是涉外專利,則在從屬權利要求中增加技術特徵。對於一個專利來説,越是穩定越不容易發生侵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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