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交的費用包括哪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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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交的費用包括哪些項目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佈印刷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複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申請維持費、年費;
(四)著錄事項變更費、優先權要求費、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費;
(五)無效宣告請求費、中止程序請求費、強制許可請求費、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請求費。
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準,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二、申請專利要提交什麼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收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提交的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説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説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説明書依據,説明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並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關於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中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的其他事項是指:
1、申請人的國籍;
2、申請人是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其總部所在地國家;
3、申請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註明的有關事項;申請人未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其聯繫人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繫電話;
4、要求優先權的,應當註明的有關事項;
5、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的簽字或者蓋章;
6、申請文件清單;
7、附加文件清單;
8、其他需要註明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