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屬於專利侵權 - 專利侵權行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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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行為屬於專利侵權

哪些行為屬於專利侵權,專利侵權行為有哪些

根據現行專利法,專利侵權行為的具體形態可分為:

(一)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未經權利人許可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包括以下3種具體形式: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製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這類專利侵權行為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第八十四條規定,包括以下4種具體形式:

1、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二、不視為專利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專利法》第62 條規定,下列行為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1) 專利權人制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製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後,使用或者銷售該產品的;

(2) 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的;

(3) 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

(4) 臨時通過中國領土、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定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5) 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沒有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也就不構成假冒專利罪。

專利權人要是發現自己的專利權被侵害,要積極採取維權措施。當然,被認定實施了專利侵權行為,您也要收集證據,積極進行抗辯。至於,現實中哪些行為屬於專利侵權,本站小編已經作出了闡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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