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繳納年費基本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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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繳納年費基本方法

專利繳納年費基本方法是什麼

1、電子申請用户可以登錄電子申請網,使用網上繳費方式繳納專利費用。

2、您也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或專利局代辦處繳納專利費用。

3、另外,可以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款單附言欄中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費用名稱(或簡稱)。

二、專利年費的滯納金

在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以後每年的年費應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如果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否則將喪失專利權!

繳納滯納金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含1個整月),只需要補繳年費,不用補繳滯納金;

2、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含2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

3、超過規定期限2個月至3個月(含3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

4、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

5、超過規定期限4個月至5個月(含5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

6、超過規定期限5個月至6個月(含6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

在申請授予了專利權之後,每一年專利權人都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專利年費。一般專利申請日前一個月內預繳下一年度的年費。但要是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否則將喪失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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