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K

一、著作權侵權訴訟的舉證責任

怎樣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

被告因過錯侵犯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且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原告應當提交被告侵權的相關證據。被告主張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否則須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一般來講:被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其具有過錯:

(一)經權利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被告沒有合理理由仍未停止其行為的;

(二)未盡到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審查義務的;

(三)未盡到與公民年齡、文化程度、職業、社會經驗和法人經營範圍、行業要求等相適應的合理注意義務的;

(四)合同履行過程中或合同終止後侵犯合同相對人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

(五)其他可以認定具有過錯的情形。

二、怎樣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

實踐中,也有一些被告,雖然沒有侵權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但是卻因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獲取了相當的利潤。這種情況下,被告不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可判令其返還侵權所得利潤。如果被告因其行為獲利較大,或者給原告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依據公平原則,酌情判令被告給予原告適當補償。

另外,共同被告構成共同侵權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還有,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實施侵權行為,而仍為其提供經營場所或其他幫助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商標許可人、特許經營的特許人,明知或者應知被許可人實施侵權行為,並有義務也有能力予以制止,卻未採取有效措施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二個以上被告均構成侵權,但不具有共同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