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中的著作權名稱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著作權法中的著作權名稱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著作權保護的客體著作權法

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僅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廣義的著作權既包括狹義的著作權內容,還包括著作鄰接權,即作品傳播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如藝術表演者的權利、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圖書和報刊出版者的權利等。

著作權的概念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含義:

第一,著作權的主體是著作權人,即依法享有著作權的人。

著作權的主體不僅包括直接進行作品創作的作者,而且還包括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其他人,如作品改編者、作品翻譯者、著作權的被許可使用者、著作權的合法繼承人等。此外國家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成為著作權的主體,如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把其著作贈與、捐獻給國家後,國家即可成為該著作權的主體,等等。

第二,著作權的客體是基於創作活動而產生的作品,即通過人的思維的分析、概括而產生的、以一定形式表現出來的腦力勞動成果。

第三,著作權的內容是兼具財產權和人身權內容的專有權利。

著作權屬於民事權利,它既不同於一般的財產權,也不同於一般的人身權,而是兼具財產權和人身權的雙重內容,並且這種權利為著作權人所專有。

著作權保護的客體:

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語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當於語言文字的符號來表達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頭語言創作的、未以任何物質載體固定的作品,如演説、授課、法庭辯論、祝詞、佈道等。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1、音樂作品:音樂作品,這是指能夠演唱或演奏以旋律節奏、合聲進行組合,以樂譜或歌詞表達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響曲、絃樂曲、爵士樂、吹打樂等。2、戲劇、曲藝作品:戲劇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戲,而是指演出這台戲的劇本。伯爾尼公約也將戲劇作品定為劇本。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動作設計及程序的編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來記載。4、雜技藝術作品: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具體表現為車技、蹬技、手技、頂技、走索、空中飛人、民間雜耍等表現形式。

四、美術、建築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五、攝影作品:攝影作品,是指藉助於攝影器材,通過合理利用光學、化學原理,將客觀物體形象再現於感光材料上的一種藝術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記錄介質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藉助於適當的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説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和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由計算機執行的一組代碼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動轉化為代碼化指令的一組符號化指令或符號化語句。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這是一條彈性條款。隨着科技、文化事業的發展,將來還可能出現一些新的作品形式。這一規定可以使法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靈活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