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編作品就是演繹作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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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彙編作品就是演繹作品嗎?

彙編作品就是演繹作品嗎?

彙編作品不是演繹作品。

1、彙編作品是是指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

2、演繹作品是根據另外一件前已存在的作品所創作的作品。它的創造性就在於對前已存在的作品進行改編,或在於將其譯成其他語文的創新成份。

二、彙編作品與合作作品的區別

1、彙編作品的各作者之間不必具備創作合意,而合作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創作的願望。

2、彙編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區分的,而合作中作者的成果有時是可分的,有時是不可分的。

3、彙編作品以彙編人的名義發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義發表。

三、演繹作品的著作權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二條規定,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四、彙編作品著作權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作品登記申請書(由作品登記機關提供標準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作者身份證明(複印件,須作者簽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註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委託作品的委託合同(複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證明(複印件)。

3、作品著作權歸屬證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複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複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複製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製品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複印件)。

4、作品説明書。寫作要求:

(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説明文章字數;

(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

(3)作品完成時間,並説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

(4)説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麼時候發表,準備以什麼方式發表。

5、代理人受託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彙編作品和演繹作品一種是由許多作品以及作品的片段創作而成的,而對於演繹的作品對很久之前的作品進行改編,這兩種完全是屬於不同的創作方式,但對於在創作品的時候都不能侵犯他人的權益,不然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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