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編作品中具體作品的著作權可以享受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一、 彙編作品中具體作品的著作權可以享受嗎?

彙編作品中具體作品的著作權可以享受嗎?

彙編作品中的具體作品是不可以享受著作權的,因為該具體的作品本身就是具備著作權保護的。彙編人行使著作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如涉及著作作品,須經原作品著作人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編作品的著作由彙編人享有。彙編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版人單位。由單位組織人權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百科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

二、彙編作品的特點

1.彙編作品的集合性和獨創性

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出獨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中國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14條正式將“編輯作品”修改為“彙編作品”。彙編作品具有以下特徵:

2.集合性

它是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彙編作品的構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以及作品的片段,如論文、詞條、詩詞、圖片等,也可是不受版權法保護的數據或者其他資料,如法規、股市信息、電話號碼、商品報價單等。最典型的彙編作品,其所彙集的各個作品是獨立存在或者可以獨立存在的作品,如文集、選集、百科全書、詞典、攝影畫冊等。但是,也有一些彙編作品,其所彙集的各個作品只是相對獨立的,如多人創作的教材等。

3.獨創性

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是構成彙編作品的實質條件。可否給予一部集合作品版權保護,不在於其彙編的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而在於彙編者對被彙集作品的選擇、編排是否達到一定創作高度。例如,法律法規本身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但是法律法規的彙編如果在編排上獨具特色,體現了彙編者的創造性勞動,就可以作為彙編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數據或者其他材料的彙編,無論採用機器可讀形式還是其他形式,只要其內容的選擇或安排構成智力創作,即應予以保護。這類不延及數據或材料本身的保護,不得損害數據或材料本身已有的版權。”

對於彙編作品的具體形式,是根據不同的著作權作品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對於彙編作品中的內容本身是不由彙編作品人享受著作權的,但彙編作品人對彙編作品進行了彙編處理,所以是享受規定的彙編著作權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