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怎麼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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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遇到這樣的一些情況,侵犯了著作權或者是著作權被侵犯了,而此時你又不打算通過官司來解決。這時我們可以選擇和解。那麼,侵犯著作權怎麼和解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解答。

侵犯著作權怎麼和解

侵犯著作權和解的方式:

(一)辦案機關主導和解

首先,辦案人員應積極尋找利用有利時機啟動和解程序。被害人(著作權人)和加害人(侵權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公訴案件處理的不同階段,包括偵查、起訴、審理階段,都可能產生和解意願。辦案人員應當主動了解當事人的思想動態和行為變化,充分調動和把握有利於和解的各種因素,積極促成案件和解。考慮到經濟賠償是侵犯著作權犯罪刑事和解的核心內容,而著作權的專業性和複雜性決定了著作權人經濟損失的確定必須建立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因此該類案件的刑事和解不宜在偵查階段進行,而應當在起訴與審判階段由檢察機關或審判機關主持進行。當然,該類犯罪的自訴案件刑事和解自然應由審判機關主持。

其次,辦案人員應講究調解技巧,以合作雙贏為價值目標引導和解順利進行。刑事和解適用於該類案件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妥善解決糾紛,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若能促進雙方當事人的合作,使加害人的行為成為著作權人權利的合法載體,則不僅僅能使著作權人的權利得到尊重,損失得到充分的賠償,而且涉案的著作權也可以被充分地開發利用,創造價值。

(二)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參與和解

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為著作權人提供了和諧解決著作權矛盾糾紛的便利通道。在一些侵犯著作權的刑事案件中,經案件當事人的同意,可以由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出面主持和解或協助和解,調動相關積極因素,化解矛盾,促成和解。首先,要採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切實提高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專業化程度。其次,司法行政部門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制定指導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的實施意見,賦予其充分的調解權力和自由,使其參與和解有法可依,增強其促成和解的權威性。

(三)邀請相關政府部門協助和解

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的當事人或侵權事項,通常與文化、版權、工商、新聞出版等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有着一定的聯繫。辦案機關宜適時邀請這些部門參與協助和解,幫助當事人消除對立情緒。首先,這些部門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權威性,能為當事人達成和解提供必要的技術和信用支持。其次,這些部門更易於從社會效應的角度考慮著作權糾紛的處理結果,善於平衡對著作權人的實際保護與社會進步的現實需求之間的關係,有利於涉案作品的傳播、推廣,服務社會。

(四)鼓勵律師參與和解

律師作為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在化解涉案矛盾、促成雙方和解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的斡旋和解中,應當鼓勵律師積極參與其中,發揮其專業特長和職業優勢,準確理性把握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權衡雙方當事人的訴請在事實上的根據和法律上的依據,有針對性地指導當事人進行和解。

以上就是不同情況的和解方式,個人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但這一目的都是為了使自己的損失降至最低。至於哪種方式有效,也不好説。如果自己遇到這樣的情況,能夠和解自然是再好不過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帶來的關於侵犯著作權怎麼和解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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