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發表權的概念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著作權的發表權的概念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著作權中的發表權可以繼承嗎?

公民的著作權是著作權人依法對科學研究、文學藝術諸方面的著述和製作等所享有的權利。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人身權是指:發表權,即通過出版、上演、放映、錄音等方式發表著作人的作品;署名權,即在作品上署真名、筆名、其他名稱;維護作品完整權,即任何單位在採用作品時未經著作人同意一般不得對原作進行增刪和改動。這些權利隨着著作人的死亡而消滅,不能繼承。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是指,著作人在他人依合同利用其創作成果(包括出版、上演、改編、翻譯、錄音、錄像等)時取得報酬的權利。作者死後,其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公民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法律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的規定轉移。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的50週年。因經繼承人繼承著作權的,可以享有50年的著作權。對於作者沒有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沒有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的50周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例如,金某是知名作家,有很多作品。1995年,金某因病去世,其生前完成一部小説但還來不及發表。金某的繼承人可以授權他人使用金某作品,也可代金某行使其小説的發表權,並繼承對其發表作品及再版取得的收益,直至2045年為止。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為著作權人時,其財產權利不屬於公民個人,也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