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民事裁定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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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民事裁定的概念

著作權民事裁定的概念是什麼?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二、侵犯著作權如何進行民事裁定

侵犯著作權的民事制裁,是指侵犯著作權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給予上述的一項或幾項處罰;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4)未經錄音錄像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複製廣播、電視的;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8)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對於上述侵權行為,人民法院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同時追究其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依刑法規定,侵犯著作權應承擔下列刑事責任:

1、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對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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