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權利與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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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也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説的版權。版權也就是複製權。隨着時代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著作的分類越來越細,種類也越來越多。一般意義上規定,在文學,藝術和科學三大領域內區別於他人具有獨創性唯一性而且以可以複製為顯著特點的這種思維的產物叫著作權的對象。認定著作權的產品要具有以下的三點特徵才可以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的權利與保護範圍

一、作者所發表的作品要體現某些藝術,情感或思想的具體表現形式。

二、作者的作品作品應當不抄襲不雷同,要具有獨創性唯一性的特點。

三、作者的該作品所表現的藝術文學等形式要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範疇。

對於符合以上特徵的作品可以享有著作權保護的權利。此項權利是我國法律賦予著作權利人的,著作權的保護可以讓權利人創造的作品得到社會的認可和回饋。能夠獲得專一性的價值認定並收到法律的保護,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人去從事著作的創新,豐富我國的知識產權

那麼著作權的保護範圍有哪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著作權保護的主體

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凡是創作出相關作品的作者,也是我國的合法公民,這種類型的人員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2、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凡是創作出的作品不是公民個人創作的,而是具有法人傾向,代表法人意願的,由法人主持的這種類型的作品是規定相關的法人作為著作權的主體,同時法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法人單位:不是公民個體,也不是法人形式展現的,而是由非法人單位主持和創作出的作品,則視同非法人單位作為著作權的主體,並規定非法人單位要負擔相應的責任。

4、外國人:非中國公民的外國人,他們所創作的作品不是首先在外國發表,而是在中國境內發表的,這種情形的創作人也可以享有著作權。

5、國家:

(1)國家作家已經去世的,其作品國家允許作為遺贈著作權。

(2)古籍作品沒有作者或作者不明確;

(3)有些作品比較特殊,是最終由我國政府收歸國有。

(4)當所創作的作品的使用權報酬權在保護期內的,沒有權利義務人或法人單位承受其權利義務的。

以下是對創作作品特殊情況的規定:凡是非單方創作出的,而是雙方共同創作的作品、比如電影作品,職務作品等等,這種合作創作情況下所創作的作品要按照我國法律細則規定,需依法確定著作權人的歸屬。

二、著作權保護的客體

1、文字作品。用語言,文字,或其他符號來表達創作人的思想的作品叫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以口頭語言創作沒有任何附加載體固定的作品。

3、專業作品。如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等藝術作品。

4、美術和建築作品。用繪畫、書法、雕塑等藝術表現形式在具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範圍所創造的作品。

5、攝影作品。使用攝影器材等工具,通過光學和化學原理,講物像展現於感光材料上的作品。

6、電影作品。電影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載體上,由一系列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放映工具放映、播放的作品。

7、圖形作品。比如對工程設計的書面的圖紙,地理學上使用的地圖,方位圖等。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所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等作品。

8、計算機軟件。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和有關文檔。以代碼化指令,符號化指令或符號化語句所呈現。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這項規定具有靈活性,法律法規在長時間內能保持一定的穩定性。

10、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民間文學藝術的書面載體。在我國有很深遠的傳播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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