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他項權人有什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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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他項權人,依據我國民法典,房屋他項權人是指具有抵押權利的單位或者組織,是指在房屋所有權基礎上,行駛的抵押,典權等,他項權是土地使用權以外的權利,他項權的種類有抵押權和典權,權利的範圍包括房屋價值,權利價值,契約期限,註銷日期。

房產他項權人有什麼權利?

房屋他項權利人與權利人不一樣的,一個是房屋所有權人,一個是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

如不一樣,由房屋權利人繳納。他項權利人説通俗點就是你這房產是抵押給誰的意思。第二順位抵押是如果你的房產進行二次抵押的,那麼第一個他項權利人的抵押權得到充分履行後第二個他項權利人才能行使抵押權。

他項權是我國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所有權基礎上創設的針對他人不動產物權的權利,如租賃使用權、典權、地役權、抵押權等。他項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而是在土地使用權基礎上設立的。

他項權登記僅指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土地權利設立的登記。在實務操作中,一般在房屋所有權底簿中,有一項稱為他項權利,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所有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所以 你想通過他項權利人的辦理來實現分擔購房負擔的想法是走不通的不論是在濟南還是在中國的任意一個城市房屋主管部門都不可能通過你的辦理主張因為 按照你的要求辦理的結果 會在產權等方面造成後患無窮的糾紛在中國想要在一所房產辦理兩個產權證的情況只有一種那就是部分城市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AB本產權證書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所有權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物權。

房屋權利人的權力

房屋所有權人對其擁有的房屋有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

1、佔有,就是對房屋實際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己來控制和支配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而讓非所有權人來控制和支配。

2、使用,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來利用。如房屋所有權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開設商店或辦公。

3、收益,就是因房屋而產生的合法的物質利益。如房屋所有權人把房屋用於開設商店,就可以從經營中獲得一定的利益,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產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給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

4、處分,就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依房屋所有權人的意志對房屋的處置。這種處分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事實上的處分,如將房屋拆除或翻建、改建;二是法律上的處分,如將房屋出賣、贈與

綜上所述,房產他項權人,是指房屋抵押給誰,誰就是他項權人,房屋使用權是指依法享有使用支配房屋的權利,可以依法處置房屋,包括房屋翻新,房屋改建,房屋出賣贈與等等,他項權應當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權基礎上,包括不動產的抵押權,租賃使用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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