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到底什麼叫他項權利?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我們在生活當中提到自由權,民主權,訴訟權的這些最基本的權利的時候會覺得非常的熟悉,但是提到他項權利以後可能很多人都是一頭霧水的。如果我們不是身處於某種特殊的關係當中的話是不具備他項權利的,有興趣的小夥伴們可以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認識一下在我國到底什麼叫他項權利?

在我國到底什麼叫他項權利?

一、在我國到底什麼叫他項權利?

他項權是我國特有的概念,其全稱是他項權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運輸工具等不動產和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為設定,並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權利。

目前我國的他項權利登記制度還不完善,人們日常生活中接觸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項權利。

二、房屋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購房户在開發公司購買了新房,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現在房產證辦理下來需要轉現房抵押。以預購商品房設定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按揭貸款抵押)的,當購房户辦理房產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縣房產局)將預抵押登記轉變為現房抵押登記,並向抵押權人(貸款銀行)頒發《房地產他項權證》。

辦理他項時間及流程如下:

1、帶上產權證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窗口排號;

3、把你的產權證,身份證提交到櫃枱,抵押權人提供資料;

4、辦理好他權(當時辦理好);

5、工本費80元。

辦理房產他項權證是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2、他項權利登記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權登記。 因為貸款按揭購房的業主,產權目前是處在銀行抵押狀況,所以必須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證明該房正在抵押按揭狀況。避免沒有辦理他項權證出現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況。

相信仔細閲讀過這篇文章以後,大家應該對於什麼叫他項權利的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具體的瞭解了吧。他項權其實説白了就是用於對抵押物使用權的約束的,是除了不動產的所有者能夠對不動產進行使用以外的第三方機構也有權利處置不動產,我們絕大多數的人可能將來有機會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會接觸到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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