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律師不出庭後如何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如果律師不出庭後如何辦?

如果律師不出庭後如何辦?

1、可以解除委託關係,另行尋找其他律師。

2、解除委託關係,可以根據委託合同內容的退費標準,要求退回代理費。律師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

3、如果不負責任,可以向司法局或律師協會進行投訴;在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律師法》第四十八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接受委託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

(四)泄露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二、律師可以從事的業務

律師可以從事的業務,是根據《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律師與當事人之間建立法律服務關係,是屬於商業行為,其實質在於律師提供法律服務,而當事人需要支付規定的費用,如果已經簽訂了合同,而律師未出庭履行義務的,是屬於違約的行為,可以根據實際來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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