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8天工資計算依據是什麼
一、病假8天工資計算依據是什麼?
病假8天,在此期間公司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工資。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病假期間公司沒有發病假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可以,勞動仲裁機構的受案範圍包括: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請病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有主治醫生簽名並加蓋醫院公章才有效;
四、病假期間後辭退員工的條件是什麼?
病假期間後辭退員工的條件是,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如果休了8天病假,在這8天,用人單位不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發病假期間的工資,員工可以先跟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拒絕發病假救濟金的,員工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