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病假包含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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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2-06 10:07:46瀏覽:3913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如果當事人的病假是在兩個月之內那麼當事人能夠享受到的工資是他的原工資,但是如果當事人的病假超過了兩個月,但是又沒有達到半年,那麼他的工資從第三個月開始就要按照比例來發放,通常是在原工作崗位,工作時間越長,那麼他能夠拿到的工資比例也就越高。
事業單位病假包含哪些規定?

一、事業單位病假包含哪些規定?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上述工作人員中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其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病假期間工資可在相應工作年限計發病假工資基礎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數額。

二、事業單位請病假的補充約定有哪些?

1、長期請病假,按管理權限,在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履行請假手續。職工在徵得原單位簽字同意後,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或者非領導職務人員,由組織部核准;一般幹部或者工人由當地人社局核准。

2、長期請病假,應該出示縣級以上診斷證明。根據醫生的診斷證明,以及病情實際情況,確定治療、療養時間,核定請假允許的時間。

3、長期請病假,工資減額發放。請病假時間在6個月以內,一般不低於本人工資的80%;請病假時間在6個月以上,一般按本人工資的60%發放。具體數額參照本人工作年限,分10年工齡以內及10年工齡以上,發放數額不同。長期請病假,其個人年終獎、精神文明獎、績效等在崗職工享受的福利、獎金不予發放。

4、嚴格請銷假程序。對於違規長期請病假,或者病情不嚴重的,開據虛假證明的,逾期不上班的,統一按職工管理條例處理,按吃空餉人員對待,停發工資,如果本人堅持不上班,可以開除公職。

所以在事業單位請病假,只要是在兩個月之內,能夠拿到的工資是不會扣除的,全部都是當事人的原工資,但是如果當事人的病假是已經在兩個月之外了,那麼當事人如果在原單位工作的時間是不足十年的,就能夠拿到他原工資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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