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婚假產假喪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5W
勞動法關於婚假產假喪假

嚴格來説,在婚姻登記當中分為了兩種不同的情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其中結婚登記意味着男女會締結合法的婚姻關係,而離婚登記自然也就意味着夫妻會解除婚姻關係。就離婚登記而言,其中又分為了協議和訴訟兩種不同的方式。一旦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之間的婚姻關係就會得到解除,從法律意義上就不再是夫妻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法婚假


《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新勞動法婚假規定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根據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