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年假整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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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年假整麼算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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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一年的勞動法年假怎麼算工資

  可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處理:rn  1、《辦法》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該條定義的是職工可以享受年休假“權益”的實現條件,即職工只要並且只有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才可以休年假。rn  2、《辦法》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是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rn  該條説明的是職工休假權益內容(或者説是標準)的確定依據,即職工本人的累計工作時間。結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下稱《條例》。)的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規定,該條可以理解為定義的是職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標準”。rn  3、《辦法》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rn  所以職工在新進單位不滿一年,具體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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