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年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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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符合年假待遇的勞動者而言,可以向所在用人單位申請享受年假。而此時如果問到勞動者的年假怎麼算的話,則具體包括了年假天數的計算和年假期間工資的計算,本文收集了有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勞動者的年假怎麼算

一、勞動者的年假怎麼算

應休年假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二、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

關於年休假工資的計算應從以下幾方面理解:

1、職工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的計算。

根據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説,休假等同於在正常工作。有些單位通過規章制度規定,職工休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等,均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也就是説,上班獲得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出勤獎,休年休假一樣應獲得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這裏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計局第1號令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

3、年休假工資計算不同於加班工資計算。

在有的地區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可以通過合同約定。國務院年休假條例明確規定年休假工資計算基礎為日工資收入,尤其要注意該條例強調了計算基數是工資收入而不是工資。企業不能通過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來約定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基數。

因此,企業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資成本將遠高於安排員工休假。

不是單位中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享受年假,對此我國相關法律中是做出了明確規定的,只有達到標準的勞動者才能依法享受年假。並且還會根據實際工作年限的長短計算年假的天數,具體關於勞動者的年假怎麼算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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