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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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為了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低於最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但這個最低工資標準也不是説就適用所有的勞動者,是有具體的適用對象的。那到底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對象有哪些?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對哪些勞動者享受最低工資作了明確規定。該《規定》適用範圍不僅包括企業,還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這就意味着上述勞動者是受最低工資標準保護的,如果用人單位發放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是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不足低於最低標準部分的工資,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這裏還應注意的是,勞動者包括用人單位所稱固定工、臨時工、農民工、短期用工以及試用、熟練、見習期的勞動者等。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項目

用人單位在扣除下列項目之後,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主要是指: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對職工進行培訓的費用;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規定而發給職工的費用和用品,以及企業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企業為了樹立自身形象而發給職工的工作着裝);發給職工的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費、醫療衞生費、喪葬撫卹救濟金、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等;用人單位支付伙食補貼、大額住房補助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等。

根據上文的講解之後,我們清楚的知道了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對象主要有哪些,如果不屬於這個範圍內的,那麼就肯定不適用最低工資標準。而要是你所在的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給你工資的話,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珠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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