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的形成原因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一、拖欠工程款的形成原因是什麼?

拖欠工程款的形成原因是什麼?

建築施工企業帶資、墊資承包的現象,導致拖欠工程款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據不完全統計,到1990年,全國拖欠工程款近35億元,而1995年則猛躥至600億元,截至1998年底,更是達到了3570億元,而且仍在不斷增長。據調查,施工企業被拖欠的工程款已佔同期完成施工產值的38.5%。其中,拖欠1年以內的佔拖欠總額的45.2%,1年至2年的佔24.3%,2年至3年的佔18.9%,3年以上的佔11.6%。拖欠項目中既有政府項目、國有企業項目,也有民間項目、引進外資項目。拖欠工程款的項目一般佔同期在建和竣工項目總數的50%以上,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型、特大型項目拖欠尤為突出。

二、拖欠工程款的社會危害有哪些?

第一,影響建築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建築施工企業本來就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微利企業,在沒有改革以前,我國建築企業的法定利潤只有2.5%到3%左右,進入市場後隨着競爭的加劇,企業之間競相壓價,本已是步履為艱,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

第二,影響整個建築市場不能正常運行。

第三,給工程質量和安全留下了隱患,由於資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業不得不在材料、工藝上下功夫,甚至建築工人的一些必備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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