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超過了有效期重新辦理的需要的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絕大多數的企業都能夠按照標準和要求進行施工作業,並且跟施工許可證的要求,在規定的有效期內進行施工,確保自己的施工規範,但是如果是施工許可證超過了有效期還是繼續施工的,就涉嫌違反了規定,並且也違反了建築工程的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如果遇到施工許可證超期該再怎麼辦呢,可以到下文進行了解。

施工許可證超過了有效期重新辦理的需要的材料

一、施工許可證超過了有效期重新辦理的需要的材料

建設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變更情況説明及法人委託書;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已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終止備案登記表;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需要提交資金證明的,續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50%;續建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0%。

二、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程序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

(二)需提交的資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貳份(原件);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託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複印件、聯繫電話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冊);

14、項目經理證及項目經理手冊、聯繫電話;

15、圖紙審查批准書和審查合格全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原件);

16、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

17、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加蓋建設、施工單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監理)企業提供進金登記備案表;

19、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複印件;

20、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築工程管理科辦理

(四)建築工程管理科受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資料符合要求,頒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一定要按照規定進行重新的辦理或者辦理延期,確保自己的施工許可證符合建築工程的法律要求,確保自己的施工符合規範和要求,這也是確保施工安全所必須的。當然,如果是超期了還依然施工的,那就是違法施工了,就會受到處罰的,因此,大家要依法依規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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