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內容和工程承包範圍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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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工程都是通過承包發包的方式來施工建設的。那麼關於工程內容和工程承包範圍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工程內容,就是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所要施工的工程是什麼,比如是房子還是道路等,承包的範圍就是從哪裏開始施工到哪裏。

工程內容和工程承包範圍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工程內容和工程承包範圍內容是怎麼樣的?

工程內容係指你所要承建的內容是什麼,如:設計圖紙中有建築、結構、給排水、採暖、空調、電氣等內容,而要承包給你施工的是哪一部分。指反映工程狀況的一些指標內容。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設規模、結構特徵等。對於房屋建築工程,應填寫建築面積、結構類型、層數等;對於道路、隧道、橋樑、機場、堤壩等其他土木建築工程,應填寫反映設計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指標,如長度、跨度、容量等。羣體工程包括的工程內容應列表説明,具體格式可參考本合同範本附件《工程項目一覽表》。

承包範圍:是指你從哪裏作到哪裏,比如:一棟樓房共有三十層,承包給你的只有十層,那就指明那十層具體的位置即可。

工程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者通過與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業主)簽訂承包合同,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的過程。

工程承包的類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種類型: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築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樑、港口和岸上建築(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築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鍊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製造業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承包合同分類工程承包合同可分為總承包、分項承包、分包、轉包、勞務承包和設計-施工合同等方式。

總承包合同

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直接簽訂的關於某一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的協議。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總承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和項目法人。項目中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只能在項目法人與總承包商之間發生。

分項承包合同

項目法人與各分項工程承包商分別簽訂的某一分項工程的協議。各個承包商分別對項目法人負責。整個工程可以約定由項目法人或其中一個主要承包商管理協調。分項承包合同的優點在於給項目法人充分的靈活性,獲得最好的專業承包商以及縮短工期、節省由總承包商再分包的費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會帶來嚴重困難和複雜問題。

分包合同

總承包商在與項目法人簽訂某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之後,總承包商將該工程項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單項工程分包給分包商完成而與其簽訂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係,只能在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之間發生;項目法人與分承包商之間不直接發生合同法律關係。但是,分承包商要間接地承擔總承包商對項目法人承擔的相關工程項目的義務。

轉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項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項目之後,又將該工程項目轉包給承包商乙,並與其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轉包合同與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點是由承包商甲與項目法人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與承包商乙,即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乙之間發生效力。簽訂轉包合同時,承包商乙應向承包商甲給付一定數額的酬金。中國禁止這種轉包行為。

勞務合同

又稱僱傭合同。它是項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為建設工程項目,與僱傭勞務提供者(乙方)就僱傭勞務者參與施工活動所簽訂的協議。當事人雙方在商定的各項條件基礎上,以各個被僱傭人員的勞動量為單位,由甲方付給乙方人員相應的報酬。其特點是乙方只取得相應的酬金,而不承擔甲方的風險,也不分享利潤。

設計-施工合同

項目法人將設計任務和施工任務都授予一個承包商完成,又稱為總體合同或一攬子合同。設計-施工合同的特點是節省費用和時間,並有利於設計和施工技術的結合以及設計與施工的配合。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户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

工程內容和工程承包範圍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工程,現在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到處都在建設工程,因為經濟的發展,整個社會都在進步發展,所以經常出現一些項目的建設實施,工程內容就是指要施工的對象,比如要建設房子,要建設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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