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條例規範的內容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建設工程監理條例規範的內容是怎樣的?

大家都知道,我國建設工程,它的質量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只有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質量標準之後才能夠進行工程的完工。同時在相關的工程當中,需要進行一定的監督行為。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瞭解一下建設工程監理條例規範的內容是怎樣的?

一、總則

為了提高建設工程監理水平,規範建設工程監理行為,編制本規範。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施工、設備採購和製造的監理工作。 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前,監理單位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書面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合同中應包括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條款。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繫活動應通過監理單位進行。

二、術語

項目監理機構 監理單位派駐工程項目負責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的組織機構。

監理工程師 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經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總監理工程師書面授權,代表總監理工程師行使其部分職責和權力的項目監理機構中的監理工程師。

專業監理工程師 根據項目監理崗位職責分工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負責實施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的監理工作,具有相應監理文件簽發權的監理工程師。

監理員 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具有同類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從事具體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

監理規劃 在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編制、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用來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監理實施細則 根據監理規劃,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並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針對工程項目中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監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會 由項目監理機構主持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針對工程質量、造價、進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開的、由有關單位參加的會議。

工程變更 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對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藝、功能、構造、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變。

工程計量 根據設計文件及承包合同中關於工程量計算的規定,項目監理機構對承包單位申報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進行的核驗。見證 由監理人員現場監督某工序全過程完成情況的活動。

旁站 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的監督活動。

巡視 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活動。

平行檢驗 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

設備監造 監理單位依據委託監理合同和設備訂貨合同對設備製造過程進行的監督活動。

費用索賠 根據承包合同的約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經濟損失,通過監理工程師向對方索取費用的活動。

臨時延期批准 當發生非承包單位原因造成的持續性影響工期的事件,總監理工程師所作出暫時延長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 當發生非承包單位原因造成的持續性影響工期事件,總監理工程師所作出的最終延長合同工期的批准。

首先小編要告訴大家建設工程監理條例規範的第一章內容就是明確了為什麼要進行監理行為。其次就是在第二張,包括一些術語的概念問題。比如説監理工程師這個概念以及平行的檢驗和設備的監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