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保證金退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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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建設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建設單位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施工單位,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建設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施工單位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
第十條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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