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多長時間返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多長時間返還?

1、這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可以約定達到期限後一次性返還,也可以約定到一定期為時段,分期返還。質量保證金一般是約定在工程款結算時扣留相應的比例與數額(按合同約定方式與數額)。

2、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3、項目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一般來説,關於工程質量質保金的返還時間,應該在合同當中有所約定的。如果達到時間以後,開發商就應該按照合同當中的規定,將質保金返還給建築方,返還的方式雙方可以自己協商,一次性付給或者是分期付給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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