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新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

工傷鑑定新標準是怎樣的

鑑定可以依據《傷殘等級鑑定具體標準》

《傷殘等級鑑定具體標準》具體可以查詢,以下是節選。

Ⅰ級傷殘

l.l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傷致;

a.植物狀態;

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

c.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⒈2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⒈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⒈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嚥功能嚴重障礙。

⒈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嚴重廣泛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b.心功不全,心功W級;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⒈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