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職業病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白血病職業病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1、臨牀症狀 急驟高熱,進行性貧血或顯著出血,周身痠痛乏力。
2、體徵 皮膚出血斑點,胸骨壓痛,淋巴結、肝脾腫大。
3、實驗室:血象 白細胞總是明顯增多(或減少),可出現原始或幼稚細胞。骨髓象骨髓有核紅細胞佔全部有核細胞50%以下,原始細胞≥30%,可診斷為急性白血病;如骨髓有核紅細胞≥50%,原始細胞佔非紅系細胞的比例≥30%,可診斷為急性紅白血病。
二、申請職業病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職業史、既往史;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三、職業病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四、患職業病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可以,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職工來講,工作過程中得了白血病並不代表就一定是職業病,因工作的原因感染白血病的才能被認定成職業病,各地都有專門的職業病鑑定機構,對於職業病的一些臨牀表現跟檢驗結果,這裏只能簡單的介紹一下,最終還是要以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