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好了錢找誰拿 - 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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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好了錢找誰拿,怎樣辦理

一、工傷鑑定好了錢找誰拿

1、要看單位是否有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繳納保險的,可以讓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後及時去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待遇;單位未繳納的,可以協商工傷待遇;協商不了的,只能通過起訴維權;

2、鑑定結論出來後,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如勞動合同終止,或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鑑定結果下來後什麼時候拿到錢

1、這和單位是不是給你繳納社保有關係,如果沒有繳納社保,那麼你直接和單位協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訴要求支付工傷賠償,仲裁時間30-45;如果單位有繳納是社保,鑑定結果出來15天之後去社保局申請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社保大概一個月左右會出來第一筆賠償(具體以社保局的辦公時間為準);之後你離職可以再向社保申請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最後一筆是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2、如果你只有工傷認定書,那麼要等你病請穩定後再申請憑殘。等憑殘結論書下來後,社保賠償會在60個工作日內賠償給你。

單位的賠償在你出工傷開始那天開始給你發工資,等有評殘結論書後可以馬上向單位申請一次性補償。

有工傷保險是的,但是有個前提是你評殘的時候評上傷殘級別。如果沒有評上級別就只有單位賠償了

3、勞動者傷殘鑑定結論出來以後,一般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我國相關的工傷勞動者在受到工傷傷害時,需要進行相關的工傷鑑定,對自己的工傷等級進行相應的鑑定。帶好相關的工商鑑定辦理相關的報銷程序,就可以獲得相關的工傷賠償,擬補由工傷帶來的身體和精神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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