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北京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是什麼?

北京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是什麼?傷殘等級標準由國家統一制定,傷殘等級一共分為十個,從一級到十級嚴重程度遞減。每個等級具體規定了受傷情況和疾病、症狀名稱,是勞動能力鑑定的依據。雖然傷殘等級全國一致,但是工傷具體賠償各地區遵循的條例是分別制定的,有疑問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一、分級

(一)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極重度智能損傷

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重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C.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雙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

小腸切除≥90%

肝切除後原位肝移植

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全胰切除

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後,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塵肺叁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kPa(<40mmHg)]

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kPa(<40mmHg)]

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重度低氧血癥[Po2<5.3kPa(<40mmHg)]

職業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

職業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損害

肝硬化伴食道靜脈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損害

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10mL/min,或血漿肌酐水平持續>707μmol/L(8mg/dL)

(二)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重度智能損傷

三肢癱肌力3級

偏癱肌力≤2級

截癱肌力≤2級

雙手全肌癱肌力≤2級

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8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3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

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雙膝以上缺失

雙膝雙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同側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無吞嚥功能,完全依賴胃管進食

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並伴有顏面軟組織損傷>30cm2

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成形術,呼吸困難Ⅲ級

心功能不全三級

食管閉鎖或損傷後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痰或空腸造瘻進食

小腸切除3/4,合併短腸綜合症

肝切除3/4,並肝功能重度損害

肝外傷後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症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徵

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

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術後

孤腎部分切除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

塵肺叁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塵肺貳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kPa(40mmHg)]

塵肺叁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職業性肺癌或胸膜間皮瘤

職業性急性白血病

急性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肝血管肉瘤

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內生肌酐清除率<25mL/min或血漿肌酐水平持續>450μmol/L(5mg/dL)

職業性膀胱癌

放射性腫瘤

(三)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精神病性症狀,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表現為危險或衝動行為者

精神病性症狀,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偏癱肌力3級

截癱肌力3級

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中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兩項及兩項以上者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面部瘢痕或植皮≥2/3並有中度毀容

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功能喪失

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重度功能障礙

雙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一側眼球摘除或眼內容物剜出,另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24%(或半徑≤15°

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喉或氣管損傷導致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同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一側上頜骨或下頜骨完全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損傷/>30cm2

舌缺損>全舌的2/3

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成形術

一側胸廓成形術,肋骨切除6根以上

一側全肺切除並隆凸切除成形術

一側全肺切除並大血管重建術

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肝切除2/3,並肝功能中度損害

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

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瘻

膀胱全切除

塵肺叁期

塵肺貳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塵肺貳期合併活動性肺結核

放射性肺炎後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粒細胞缺乏症

再生障礙性貧血

職業性慢性白血病

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中毒性血液病,嚴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

砷性皮膚癌

放射性皮膚癌

(四)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中度智能損傷

重度癲癇

精神病性症,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缺乏社交能力者

單肢癱肌力≤2級

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

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覆手術失敗

面部中度毀容

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

面部瘢痕或植皮≥1/2並有輕度毀容

雙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一側肘上缺失

一側膝以下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

一側膝以上缺失

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32%(或半徑≤20°)

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1

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32%(或半徑≤20°)

雙耳聽力損失≥91dB

牙關緊閉或因食管狹窄只能進流食

一側上頜骨缺損1/2,伴顏面部軟組織損傷>20cm2

下領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20cm2

雙側顳下頜關節骨性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cm2

雙側完全性面癱

一側全肺切除術

雙側肺葉切除術

肺葉切除後並胸廓成形術後

肺葉切除並隆凸切除成形術後

一側肺移植術

心瓣膜置換術後

心功能不全二級

食管重建術後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

全胃切除

胰頭十二指腸切除

小腸切除3/4

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全結腸直腸肛門切除,迴腸造瘻

外傷後肛門排便重度障礙或失禁

肝切除2/3

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

膽道損傷致肝功能中度損害

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腎修補術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輸尿管修補術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永久性膀胱造瘻

重度排尿障礙

神經原性膀胱,殘餘尿≥50mL

雙側腎上腺缺損

塵肺貳期

塵肺壹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中度低氧血癥

塵肺壹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病態竇房結綜合徵(需安裝起搏器者)

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

放射性損傷致免疫功能明顯減退

(五)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四肢癱肌力4級

單肢癱肌力3級

雙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

雙足全肌癱肌力3級

完全運動性失語

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一項者

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

全身瘢痕佔體表面積≥50%,並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

面部瘢痕或植皮≥1/3並有毀容標準之一項

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一側前臂缺失

一手功能完全喪失

肩肘腕關節之一功能完全喪失

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一手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喪失

雙前足缺失或雙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雙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覆破潰

一髖(或一膝)功能完全喪失

四肢大關節之一人工關節術後遺留重度功能障礙

一側膝以下缺失

第Ⅲ對腦神經麻痺

雙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後,需用藥物維持眼壓者

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或半徑≤25°)

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2

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等於0.1

雙眼視野≤40%(或半徑≤25°)

雙耳聽力損失≥81dB

喉或氣管損傷導致一般活動及輕工作時有呼吸困難

吞嚥困難,僅能進半流食

雙側喉返神經損傷,喉保護功能喪失致飲食嗆咳誤吸

一側上頜骨缺損>1/4,但<1/2,伴軟組織損傷>10cm2,但<20cm2

下頜骨缺損長4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10cm2

一側完全面癱,另一側不完全面癱

雙肺葉切除術

肺葉切除術並大血管重建術

隆凸切除成形術

食管重建術後吻合口狹窄,僅能進半流食者

食管氣管(或支氣管)瘻

食管胸膜瘻

41胃切除3/4

42小腸切除2/3,包括迴腸大部

43直腸肛門切除,結腸部分切除,結腸造瘻

44肝切除1/2

45胰切除2/3

46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47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48一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49尿道瘻不能修復者

50兩側睾丸副睾丸缺損

51放射性損傷致生殖功能重度損傷

52陰莖全缺損

53雙側卵巢切除

54陰道閉鎖

55會陰部瘢痕孿縮伴有陰道或尿道或肛門狹窄

56肺功能中度損傷

57莫氏Ⅱ型Ⅱ度房室傳導阻滯

58病態竇房結綜合徵(不需安起博器者)

59中毒性血液病,血小板減少(≤4×1010/L)並有出血傾向

60中毒性血液病,白細胞含量持續<3×109/L(<3000/mm3)或粒細胞含量<1.5×109/L(1500/mm3)

61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62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50mL/min或血漿肌酐水平持續>177μmol/L(>2mg/dL)

63放射性損傷致睾丸萎縮

64慢性重度磷中毒

65重度手臂振動病

(六)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癲癇中度

2輕度智能損傷

3精神病性症狀,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影響職業勞動能力者

4三肢癱肌力4級

5截癱雙下肢肌力4級伴輕度排尿障礙

6雙手全肌癱肌力4級

7一手全肌癱肌力3級

8雙足部分肌癱肌力≤2級

9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10輕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11不完全性感覺性失語

12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3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4全身瘢痕面積≥40%

15撕脱傷後頭皮缺失1/5以上

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7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9除拇指外其餘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0一側踝以下缺失或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並有肢體短縮4cm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僅殘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4一足功能完全喪失,另一足部分功能喪失

25一髖或一膝關節功能重度障礙

26單側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覆破潰

27一側眼球摘除或一側眼球明顯萎縮,無光感

28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4

29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3

30一眼矯正視力≤0.1,另一眼矯正視力≥0.2

31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48%(或半徑≤30°)

32第Ⅳ或第Ⅵ對腦神經麻痺,或眼外肌損傷致複視的

33雙耳聽力損失≥71dB

34雙側前庭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35單側或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Ⅲ度

36一側上頜骨缺損1/4,伴口腔顏面軟組織損傷>10cm2

37面部軟組織缺損>20cm2,伴發涎瘻

38舌缺損>1/3,但<2/3

39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度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40雙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度以上及咬合關係改變,經手術治療者1

41一側完全性面癱

42肺葉切除並肺段或楔形切除術

43肺葉切除並支氣管成形術後

44支氣管(或氣管)胸膜瘻

45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46大血管重建術

47胃切除2/3

48小腸切除1/2,包括回盲部

49肛門外傷後排便輕度障礙或失禁

50肝切除1/3

51膽道損傷致肝功能輕度損傷

52腹壁缺損面積≥腹壁的1/4

53胰切除1/2

54甲狀腺功能中度損害

55甲狀旁腺功能中度損害

56腎損傷性高血壓

57尿道狹窄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需定期行擴張術

58膀胱部分切除合併輕度排尿障礙

59兩側睾丸創傷後萎縮,血睾酮低於正常值

60放射性損傷致生殖功能輕度損傷

61雙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62陰莖部分缺損

63女性雙側乳房完全缺損或嚴重瘢痕畸形

64子宮切除

65雙側輸卵管切除

66塵肺壹期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癥

67放射性肺炎後肺纖維化(<兩葉),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癥

68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輕度損傷

69白血病完全緩解

70中毒性腎病,持續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

71中毒性腎病,腎小管濃縮功能減退

72放射性損傷致腎上腺皮質功能輕度減退

73放射性損傷致甲狀腺功能低下

74減壓性骨壞死Ⅲ期

75中度手臂振動病

76氟及無機化合物中毒性慢性重度中毒

(七)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偏癱肌力4級

2截癱肌力4級

3單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5單足全肌癱肌力3級

6中毒性周圍神經病重度感覺障礙

7人格改變或邊緣智能,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存在明顯社會功能受損者

8不完全性運動失語

9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和失認等具有一項者

10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二項者

11燒傷後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

12頸部瘢痕孿縮,影響頸部活動

13全身瘢痕面積≥30%

14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佔面部的10%以上

15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

15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問關節離斷

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18肩肘關節之一損傷後遺留關節重度功能障礙

19一腕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0一足1~5趾缺失

21一前足缺失

22四肢大關節之一人工關節術後,基本能生活自理

23四肢大關節之一關節內骨折導致創傷性關節炎,遺留中重度功能障礙

24下肢傷後短縮>2cm,但<4cm者

25膝關節韌帶損傷術後關節不穩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2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各種客觀檢查正常

28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29一眼矯正視力≤0.1,另跟矯正視力≥0.4

30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

31單眼外傷性青光跟術後,需用藥物維持眼壓者

32雙耳聽力損失≥56dB

33咽成形術後,嚥下運動不正常

34牙槽骨損傷長度≥8cm,牙齒脱落10個及以上

35單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度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36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肺葉切除術

38限局性膿胸行部分胸廓成形術

39氣管部分切除術

40食管重建術後伴返流性食管炎

41食管外傷或成形術後嚥下運動不正常

42胃切除1/2

43小腸切除1/2

44結腸大部分切除

45肝切除1/4

46膽道損傷,膽腸吻合術後

47脾切除

48胰切除1/3

49女性雙側乳房部分缺損

50一側腎切除

51膀胱部分切除

52輕度排尿障礙

53陰道狹窄

54塵肺壹期,肺功能正常

55放射性肺炎後肺纖維化(<兩葉),肺功能正常

56輕度低氧血癥

57心功能不全一級

58再生障礙性貧血完全緩解

59白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4×109/L(4000/mm3)]

60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2×109/L(2000/mm3)]

61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62腎功能不全代償期,內生肌酐清除率<70mL/min

63三度牙酸蝕病

(八)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單肢體癱肌力4級

2單手全肌癱肌力4級

3雙手部分肌癱肌力4級

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

5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6腦葉部分切除術後

7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8面部燒傷植皮≥1/5

9面部輕度異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0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

11全身瘢痕面積≥20%

12一側或雙側眼瞼明顯缺損

13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143個及以上節段脊柱內固定術

15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問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離斷

18一拇指指間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9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20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喪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1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2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3因開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覆發作者

24四肢大關節之一關節內骨折導致創傷性關節炎,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25急性放射皮膚損傷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手術治療後影響肢體功能

26放射性皮膚潰瘍經久不愈者

27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5

28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4

29雙眼視野≤80%(或半徑≤50°)

30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者

31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者

32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者

33外傷性青光眼行抗青光跟手術後眼壓控制正常者

34雙耳聽力損失≥41dB或一耳≥91dB

35喉或氣管損傷導致體力勞動時有呼吸困難

36喉源性損傷導致發聲及言語困難

37牙槽骨損傷長度≥6cm,牙齒脱落8個及以上

38舌缺損<舌的1/3

39雙側鼻腔或鼻咽部閉鎖

40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Ⅱ度

41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後有功能障礙者

42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無開口困難,顏面部凹陷畸形不明顯,不需手術復位

43肺段切除術

44支氣管成形術

45雙側≥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6膈肌破裂修補術後,伴膈神經麻痺

47心臟大血管修補術

48心臟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

49肺功能輕度損傷

50食管重建術後,進食正常者

51胃部分切除

52小腸部分切除

53結腸部分切除

54肝部分切除

55腹壁缺損面積<腹壁的1/4

56脾部分切除

57胰部分切除

58甲狀腺功能輕度損害

59甲狀旁腺功能輕度損害

60尿道修補術

61一側睾丸副睾丸切除

62一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63脊髓神經周圍神經損傷,或盆腔會陰術術後遺留性功能障礙者

64一側腎上腙缺損

65單側輸卵管切除

66單側卵巢切除

67女性單側乳房切除或嚴重瘢痕畸形

68其他職業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中毒性腎病,持續低分子蛋白尿

70慢性中度磷中毒

71氟及其他無機化合物中毒慢性中度中毒

72減壓性骨壞死Ⅱ期

73輕度手臂振動病

74二度牙酸蝕

(九)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癲癇輕度

2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

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

4開顱手術後無功能障礙

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

6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橋手術後無功能障礙

7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兩項或輕度毀容者

8髮際邊緣瘢痕性禿髮或其他部位禿髮,需戴假髮者

9全身瘢痕佔體表面積≥5%

10面部有≥8cm2或三處以上≥lcm2的瘢痕

11兩個以上橫突骨折

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

13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後

141~2節脊柱內固定術

15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節缺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僵直於功能位

18除拇趾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9一足拇趾末節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

22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

25第V對腦神經眼支麻痺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27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6

28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5

29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

30雙耳聽力損失≥31dB或一耳損失≥71dB

31喉源性損傷導致發聲及言語不暢

32鉻鼻病有醫療依賴

33牙槽骨損傷長度>4cm,牙脱落4個及以上

34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後無功能障礙者

35一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

36一側顴骨並顴弓骨折

37肺內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

38限局性膿胸行胸膜剝脱術

39膽囊切除

40一側卵巢部分切除

41乳腺成形術後

42胸腹腔臟器探查術或修補術後

(十)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徵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6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積>l00cm2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14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6雙眼矯正視力≤0.8

17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8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I度~Ⅱ度(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22晶狀體部分脱位

23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5外傷性瞳孔放大

26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7雙耳聽力損失≥26dB,或一耳≥56dB

28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29鉻鼻病(無症狀者)

30嗅覺喪失

31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脱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個以上

32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3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4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5鼻中隔穿孔

36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8腹腔臟器挫裂傷保守治療後

39乳腺修補術後

40放射性損傷導致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1慢性輕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無機化合物中毒慢性輕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減壓性骨壞死I期

45一度牙酸蝕病

46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根據勞動者患病、傷殘情況、患病名稱進行判斷。患者自理能力和勞動能力也是隨着等級的嚴重程度變化的,這幾個地方關係到患者和其家庭的負擔情況。每個等級的病症名稱、情況都進行了詳細規定,都數量不少,但還是僅供勞動者自身參考,具體鑑定會有專家鑑定組進行,最後出具權威結果。有異議可在期限內提出複議或者上訴,有需要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