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醫院可以做工傷鑑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一、蘇州醫院可以做工傷鑑定嗎?
醫院無權鑑定
先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到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具體地址可以諮詢勞動局)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和醫院病歷卡、拍片的片子等。
二、工傷傷殘鑑定程序是什麼?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和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結合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當中的相關規定,醫院實際上是沒有資格進行工傷鑑定的。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工傷傷殘鑑定的機構都是由國家審核以後通過的,所以受傷職工需要在醫療終結以後,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工傷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