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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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事故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一、工地事故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工地事故賠償協議書需要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寫清楚雙方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況,並且關於賠償方面的一些問題做出非常明確的規定,最後親自確認。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的項目有:醫療康復待遇、工傷職工生活護理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亡待遇。

二、工地安全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僱傭方為傷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工傷保險責任處理

傷者與僱傭方存在勞動關係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事故發生後,應儘快申請認定工傷(單位30日內,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1年內),並依據他相關法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主要的償付責任。同時,僱傭方也應按照規定承擔傷者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部分等級傷殘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償付責任。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的項目有:醫療康復待遇、工傷職工生活護理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亡待遇。對相關支付標準和主體也有明確的規定。詳細的內容請詳見附件《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標準及支付主體》。

(二)僱傭方未為傷者繳納社會保險的賠償方式

如果僱傭方具有用工主體資格,且傷者和僱傭方也認可或通過仲裁或法院確認勞動關係,僱傭方則應按照的工傷待遇標準賠付傷者。如果兩者無法確認勞動關係,則一般按照侵權法等相關規定,由僱傭方對傷者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通常情況下,可從僱傭方的施工資質來評估其為施工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可能性。若僱傭方不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其為施工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可能性會降低。

(三)僱傭方無用工主體資格時,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責任的認定及法律衝突

發生了工作性傷害之後,那麼首先是需要由工傷保險等相關的部門對此進行一定的工傷認定,一旦能夠認定為工傷就需要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最終就是關於賠償方面的問題與工傷保險基金,對此進行一定的賠付,同時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雙方當事人如果私底下達成一致的賠償意見的話,需要通過書面的協議書的方式,對於賠償的事項作出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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