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户工傷認定主體是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個體工商户工傷認定主體是誰?

一、個體工商户工傷認定主體是誰?

所謂“主體”,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説的個人或組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兩類, 一是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二是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也就是説,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有權利申請工傷認定。

對於用人單位來講,為受傷害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是其法定義務,也是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為充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又賦予職工個人申請的權利,當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及其近親屬都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這是《工傷保險條例》的本質要求。按照現行有關民事法律規定,近親屬一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等。

工會組織作為職工權益的保障部門也有權代表職工申請工傷認定。

二、工傷認定辦理所需條件是什麼?

(一)職工屬於下列單位之一:

1、參加市本級工傷保險統籌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

2、參加浙江省省級工傷保險統籌的行業用人單位;

3、工商登記在市工商局/法人登記在市民政局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

4、生產經營地在市本級統籌範圍內(鄞州、鎮海、北侖區除外)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外省市用人單位。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現實生活當中,個體工商户如果發生了工作性的傷害,那麼是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工傷認定的。工傷認定一般情況之下,都是由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來申請認定的。如果説用單位不如幫勞動者來進行認定,那麼勞動者自己就需要申請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