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磚沒空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應該是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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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磚沒空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應該是誰的責任

一、地板磚沒空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應該是誰的責任?

這種情況得看裝修合同是如何訂的。分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裝修公司包的,在保修期內就是裝修公司的責任。

2、如果粘結材料是甲方提供或者指定的,乙方按材料施工要求去做,仍然空鼓的,應該是業主負責;如果裝飾方不安甲供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的,則由裝飾公司負責。

3、採用玻化磚粘結的,裝飾公司在粘結時,如果有向業主提出過有空鼓風險,並要求追加粘結材料成本的,業主不同意的,由業主自己負責。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解決辦法有哪些?

1、當事人自行協商

當事人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應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自願協商解決。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無須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於及時解決糾紛又有利於雙方當事人的團結,有利於維護企業間長期建立起來的協作關係。因此糾紛發生後,當事人應把“協商”作為解決糾紛的首選途徑。

當事人在用這種途徑解決糾紛過程中要注意以下二點:

(1)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所達成的協議,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不得損害第三者的合法權益;

(2)一定要體現“自願”的原則,雙方當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自行協商,不得以強凌弱、以大欺小。否則,即便是達成了協議,該協議也無效。

2、 第三人居中調解

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請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人員居中進行調解。這種調解不同與仲裁程序和訴訟程序中以調解方式結案的調解。雙方當事人在第三人調停下達成的調解協議書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也就是説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予執行,另一方當事人不可以直接以該調解書為依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如果不願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訴訟。仲裁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所謂仲裁條款是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時,表示願意把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機構解決的一項專門條款。而仲裁協議則是事後達成的與主合同相對獨立的又一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無論是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條款還是事後達成仲裁協議,都可以依此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從而排斥訴訟。

4 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沒有仲裁條款,事後又沒達成仲裁協議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仲裁和訴訟這兩種途徑,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

現在購房者入住前都會找裝修公司來裝修家,但是業主在入住後就發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屬於裝修公司責任的,業主可以要求裝修公司返修或者賠償,如果是業主的責任,那麼只能是自己承擔責任出錢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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