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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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下個人所得税APP,註冊賬號,登陸賬號。個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註冊好之後,在個人中心完善個人信息,並添加銀行卡,這張銀行卡就是税款將要退回的地方。

2、查詢年度的納税明細。可以在首頁的“收入納税明細查詢”一欄中查詢,裏面有年度和每個月的的收入金額和已申報税額。

3、在辦税界面-税費申報-綜合所得彙算申報處進行申報。默認的是簡易申報,系統已經自動計算出退税金額。如果需要調整申報數額,可以切換到“標準申報”進行辦理。確認提交後就可以申請退税啦。

4、税務部門審查。在服務界面-申報信息查詢中,點擊申報查詢可以查看退税的進度。

需要注意的是,為方便納税人獲取退税,納税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税的,税務機關在網上税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納税人可以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退税。

二、個人工資繳納個税是怎麼進行的?

個人工資繳納個税一般都是按照代扣代繳的情況來認定的,具體法律規定有《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暫行辦法》: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指定支付應納税所得的財務會計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為辦税人員,由辦税人員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繳工作.

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領導要對代扣代繳工作提供便利,支持辦税人員履行義務;確定辦税人員或辦税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將名單及時報告主管税務機關.

第七條 扣繳義務人的法人代表(或單位主要負責人),財會部門的負責人及具體辦理代扣代繳税款的有關人員,共同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負法律責任.

第八條 同一扣繳義務人的不同部門支付應納税所得時,應報辦税人員彙總.

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税款時,必須向納税人開具税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税款憑證,並詳細註明納税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無上述證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證明身份的證件)等個人情況.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因納税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税款憑證的,經主管税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代扣代收税款憑證,但應通過一定形式告知納税人已扣繳税款.納税人為持有完税依據而向扣繳義務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

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税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税款憑證,據以向納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憑證,納税人可以拒收.

第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税款義務時,納税人不得拒絕.納税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及時報告税務機關處理,並暫時停止支付其應納税所得.否則,納税人應繳納的税款由扣繳義務人負擔.

個人工資達到了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標準的情況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來交納個税,但涉及到預繳過多的,可以後期由於工資收入下降,導致超出應繳個人所得税税額的,可以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辦理退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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