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税義務人如何退税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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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税義務人如何退税個人所得税?

納税義務人如何退税個人所得税

第一步:準備申報

安裝個人所得税軟件,打開軟件後,先進行註冊登錄,進入年度彙算:首頁【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1)進入申報界面後,填報方式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

2)為了方便申報,推薦大家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税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預填了部分申報數據,大家只需確認即可。

3)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開始申報】後,系統提示【標準申報須知(使用已申報數據)】,點擊“我已閲讀並知曉”,開始年度彙算申報。

第二步:確認信息

需要對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税額進行確認

第三步:填報數據

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無誤,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第四步:計算税款

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税額

第五步:提交申報

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第六步:退(補)税

如存在多預繳税款,可選擇【申請退税】。

二、辦理個人所得税退税的方式有哪些?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税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税人通過網上税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税。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税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税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税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為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税人。納税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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