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單位工程劃分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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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單位工程劃分方法是什麼?

公路的工程屬於公益的性質而自然不能以私人的名義來佔地建造,但是並不是説公路工程其中包含部分工程就不能承包給私人企業了,其實在實際建造中還是需要國家與私企進行合作完成整體的公路工程的。那麼,公路工程單位工程劃分方法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公路工程單位工程劃分方法是什麼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6.1.1 單位工程劃分

單位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橋樑、互通立交、隧道、綠化環保、交通安全設施、機電工程、房建等九大類單位工程,其中:路基、路面、綠化環保、交通安全、機電每一合同段的為一個單位工程,橋樑(小橋及互通立交的橋樑除外)、互通立交、隧道、房建為每座(處)為一個單位工程。

6.1.2 分部、分項工程劃分

(1) 路基單位工程

路基單位工程分為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橋及渡槽(每座),涵洞、通道,砌築防護,大型擋土牆工程等分部工程,其中:路基土石方,排水,涵洞、通道,砌築防護每1~3km為一個分部工程,並且,上述各分部工程的段落劃分應相同。

小橋渡槽、大型擋土牆每處為一個分部工程。

在劃分分部、分項工程中,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①相鄰標段接頭樁號導致出現的小於1km長度的段落,歸入相連的前、後公里的分項(部)工程。

案例1:1標與2標接頭樁號為YK29 060。對於1標,yk28 000~yk29 060段土方路基分項工程,長度為1.060km;對於2標,yk29 060~yk31 000段土方路基分項工程,長度為1.940km。

2標與3標接頭樁號為k52 000.134。對於2標,k51 000k52 000.134段土方路基分項工程,長度為1.000134km。

②互通立交主線被分割,起訖樁號分割的小於1km路段的,分別歸入前、後公里的分項(部)工程。互通起訖樁號範圍的主線路基路面為獨立分部工程。

案例2:四標高嶺互通起訖樁號為k72 480~k73 420。其中澄江大橋k71 315~k71 570範圍,橋樑長度255m。K71 570~k72 480段土方路基分項工程,長度910m;k72 480~k73 420高嶺互通單位工程中的“主線路基路面分部工程”;k73 420~k74 800段土方路基分項工程,長度1.380km。k74 800進入旺六隧道。

③橋隧將主線路基分割為小於1km的路段,歸入前後公里。當相鄰兩座橋之間的距離小於1km時,結合前後長度,以小於3km為一個分項(部)工程。

案例3:第3合同段起點樁號k52 000.134,k52 000.134~ k52 201.46段為土方路基,長度201.326m;k52 201.46~k52 297.525橋頭分離式立交橋,長度96.065m;k52 297.525 ~k52 409.975為土方路基,長度為112.45m;k52 409.975~k52 583.025為永安1號大橋,橋樑長度為173.05m。k52 583.025~ k52 695.87段土方路基,長度為112.845m;k52 695.87~k52 823.830永安2號大橋,橋樑長度127.96m;k52 823.830~k52 945段土方路基,長度121.17m;k52 945~k53 095為加洋隧道。具體分部(項)、單位工程段落劃分如下:

路基土石方分部(項)工程劃分:k52 000.134~k52 945段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實際有效長度為547.791m。這一段的三座橋樑,每座為一個單位工程。

案例4:k38 850~k40 400永安1號隧道,長度1550m;k40 400~k40 600為分離式路基,長度200m;k40 600~k42 200為永安2號隧道,長度1600m。土方分項工程劃分,可以劃分為:k38 000~k40 600段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K42 200~k44 000段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分為土方、石方、軟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處置層四個分項工程,除土方或石方路基以1~3km為一個分項工程段落外,其餘各個分項工程按照每自然段劃分為子分項工程進行評分,彙總到13km對應的分項工程中。

採取換填處理軟土地基,根據驗收評定標準,所收集的質保資料歸入所在的土(石)方路基分項工程,不單獨作為分項工程。

石方路基分項工程評定通常指路牀範圍為石方(填石或挖石)。

排水工程分為管節預製、管道基礎及管節安裝、檢查(雨水)井砌築、土溝、漿砌排水溝、盲溝、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排水泵站工程等分項工程,按照每自然段劃分為子分項工程。

砌築防護工程分為擋土牆、抗滑樁、錨噴防護、錐、護坡、導流工程、石籠防護等分項工程,各個分項工程按照每處劃分為子分項工程。

防護、排水工程的起訖樁號落在整公里時,不能人為地分割,仍按照自然段落整理資料和評定分數。該自然段歸入段落較長的所在公里範圍進行歸檔和評定。

涵洞、通道工程分為基礎及下部構造,主要構件預製、安裝或澆注及總體等三個分項工程。各分項工程又劃分為若干子分項。

大型擋土牆分為基礎、牆身、構件預製、構件安裝、筋帶、錨杆、拉桿、總體等分項工程。

小橋渡槽工程、人行天橋的分項工程劃分參照橋樑工程,往下降一個級別。

(2)路面工程

分為底基層、基層、面層、墊層、聯結層、路緣石、人行道、路肩、路面邊緣排水系統等分項工程,每13km為一個分部工程,同時也是一個分項工程的段落範圍。

(3)橋樑工程

跨河或分離式立交橋,中橋(含中橋)以上橋樑以每座橋為一個單位工程。左右幅分離的跨河橋樑,左右幅各作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人行天橋每座為一個分部工程,歸入路基單位工程。

每個子單位劃分為基礎與下部構造,上部構造預製與安裝,上部構造現場澆注,總體、橋面系和附屬工程,防護工程,引道工程等分部工程。其中,基礎與下部構造每個墩台為一個分部工程。

基礎與下部構造分為擴大基礎、樁基、地下連續牆、承台、沉井、樁的製作、鋼筋加工及安裝、墩台身(砌體)澆築、墩台身安裝、墩台帽、組合橋台、台背填土、支座墊石和擋塊等分項工程。每一根樁基成品為一個分項工程。每一根樁基、承台、墩台(柱)、蓋帽、墊石、擋塊等部位的鋼筋加工及安裝,各作為一個分項工程評分,最後通過J-5表彙總平均值即為基礎及下部構造鋼筋加工及安裝的分數。

上部構造預製與安裝分為樑(板)體預製、其他構件預製、鋼筋加工及安裝、預應力筋的加工和張拉、樑板安裝、懸臂拼裝、頂推施工樑、拱圈節段預製、拱的安裝、轉體施工拱、勁性骨架拱肋安裝、鋼管拱肋製作、鋼管拱肋安裝、吊杆製作和安裝、鋼樑製作、鋼樑安裝、鋼樑防護等分項工程。樑(板)體預製可按每一預製構件產品、預應力筋的加工和張拉、鋼筋加工及安裝分別劃分為獨立的分項工程。整座橋的每片樑板評分後,通過J-5表按照同類分項工程彙總得到各類分項工程的分數。

樑板安裝可把左右幅分別劃分為一個分項工程。濕接縫、墩頂連續、橫隔板均作為樑板安裝分項工程的基本要求材料,其質量合格性已經涵蓋在樑板安裝中,故不另行進行單獨的成品驗收。

上部構造現場澆築分為鋼筋加工及安裝、預應力筋的加工和張拉、主要構件澆築、其他構件澆築、懸臂澆築、勁性骨架混凝土拱、鋼管混凝土拱等分項。

總體、橋面系和附屬工程分為橋樑總體、鋼筋加工及安裝、橋面防水層施工、橋面鋪裝、鋼橋面鋪裝、支座安裝、搭板、伸縮縫安裝、大型伸縮縫安裝、欄杆安裝、混凝土護欄、人行道鋪設、燈柱安裝等分項工程。

防護工程劃分為護坡、護岸、導流工程、石籠防護、砌石工程等分項工程。

引道工程劃分為路基、路面、擋土牆、小橋、通涵、護欄等分項工程。

(4)互通立交工程

分為橋樑、主線路基路面、匝道等分部工程,其中橋樑每座為一個分部工程,主線路基路面劃分為一個分部工程,匝道每條為一個分部工程。

主線路基路面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項工程,全部沿用路基、路面單位工程的分項工程名稱進行分項工程評定。

橋樑分為橋樑總體、基礎及下部構造、上部構造預製、安裝或澆築、支座安裝、支座墊石、橋面鋪裝、護欄、人行道等分項工程。基礎與下部構造中的樁基等劃分為子分項工程,其餘以此類推。

匝道分為路基、路面、通道、護坡、擋土牆、護欄等分項工程。

(5)隧道工程

隧道將左、右洞分別為一個子單位,分別評定後合併得到整道隧道的單位工程分數。

中導洞的中隔牆單獨視為一個子單位工程,與左右洞一併參與單位工程評定。中導洞的分項、分部工程劃分和評定,採取類比法,參照橋涵、路基結構物。

每個子單位分為總體、明洞、洞口工程、洞身開挖、洞身襯砌、防排水、隧道路面、裝飾、輔助施工措施等分部工程。

明洞分為明洞澆築、明洞防水層、明洞回填等分項工程。

洞口分為洞口開挖、洞口邊仰坡防護、洞門和翼牆的澆(砌)築、截水溝、洞口排水溝等分項工程。

洞身開挖,當同一圍巖長度大於100m時,按每100m劃分為一個分項工程。不同的圍巖類型應分為獨立的分項。

洞身襯砌分為(鋼纖維)噴射混凝土支護、錨杆支護、鋼筋網支護、仰拱、混凝土襯砌、鋼支撐、襯砌鋼筋等分項工程。混凝土襯砌宜按台車長度的倍數劃分分項工程,但不宜超過100m。

緊急停車帶單獨作為一個分項工程,歸入隧道路面分部工程。

(6)環保工程

分為聲屏障、綠化工程等分部工程,聲屏障每處為一個子分部,綠化每處或每3km為一個子分部。

(7)交通安全設施

每個標段為一個單位工程。

標誌、標線、突起路標、護欄、輪廓標、防眩設施、隔離柵、防落網等分部工程,依次以標段起點至第一個互通起點樁號,互通起訖樁號範圍(含匝道),互通終點樁號至第二個互通起點樁號範圍,依次類推作為分部工程長度劃分的依據。當第一道互通訖點樁號到第二道互通起點樁號之間的長度大於10km,則以10km為一個分部。

(8)機電工程

分為監控設施、通信設施、收費設施、低壓配電設施、照明設施、隧道機電設施等,每合同段為一個分部,隧道機電設施可按每座劃分為一個子分部。

分項工程劃分與評定標準一致,其中收費、監控設施、隧道機電設施分項可按每站(處)劃分為子分項。

(9)房建工程

按建築行業標準另行劃分。

6.2 質檢台賬

為了便於竣工文件的跟蹤管理,各單位在單位、分部分項劃分的基礎上編制質檢台帳,管理組對台賬進行審核通過後,各單位報管理組存檔。

綜上所述,公路建設工程的規模通常都是比較大而必須要求單位與國家一起合作才能夠提高完成的效率,還能減少對資源的利用浪費導致了公路工程在最後的質量上出現了問題而造成公眾的安全危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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