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未滿勞動合同不終止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醫療期未滿勞動合同不終止麼

一、醫療期未滿勞動合同不終止麼

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醫療期。你可享受3個月以內的醫療期限。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因此,員工醫療期未滿,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應順延至醫療期滿。

二、勞動合同不能終止的情形

為保護處於困難情況下的勞動者不致因失業而喪失生活來源,法律對終止勞動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未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也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也沒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如《工會法》規定,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 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有可能因為一些原因而導致自身患病,但在治病期間,可能會出現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情況,但是這個時候也不會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按照規定,此時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所以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話,也會順延勞動合同的期限至醫療期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