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動合同一般籤多少年?
一、對於勞動合同一般籤多少年?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議約定,在法律上沒有做明確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類。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限延長需要的條款有哪些?
合同到期雙方約定的情況下可以延期,《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的簽訂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而成的,對於在簽訂的時候也會結不同的情況來制定期限,但不管是哪一種都需要取得雙方的同意才可以實施,所以,勞動合同法是專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所訂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