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動合同需要年年籤嗎
一、一般勞動合同需要年年籤嗎
不是的,還是需要籤,只是籤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兩次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後,就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一年不簽訂的,也算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合同的期限
一般勞動合同是以固定期限(如1年或幾年)為限,事實上勞動法和地方性法規並沒有設定下限,只是對無固定期限的情況設定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問,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一般不用年年籤勞動合同,只需要等到勞動合同規定期限期滿以後再進行續簽。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就不用在續簽了,因為無固定期限就等於永久性期限的勞動合同。